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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【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】的感想發言,茲錄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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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死官-1


 

 

 

 





這是一個無解的結啊...
(不過既然無解,那表示任何的理由跟懷疑都是被允許的。
請問依照大清國律例,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,是犯了哪一條呢?)

我假設...
(真射是要負責的,政見請找杉木跟小夫負責,感情...請找孩子的爹負責)

某生之文,有抄襲之「嫌」,但是主辦單位(幻影都城文化局)、承辦單位(電腦刻印)在評審時,第一時間都沒發現。於是,評了、公布了、給了、頒了、領了。

可能在公布了之後,某生才說出本文可能會有這樣的疑慮(跟寄給九把劍一樣,我有說過喔...沒有隱瞞喔...只是晚一點說而已...我有公布原文喔..沒有不貼喔...只是晚一點貼...而已...我有出面開記者會道歉喔...我也宣布退出演藝圈囉....只是躲了幾個禮拜而已)

所以,電腦刻印呆掉了...評審呆掉了...都城文化局呆掉了...異口同聲的「靠邀...」如果這時候把獎撤掉,不就承認自己有眼無珠?瀆職?行政疏失?污辱斯文(誰覺得被污辱了...就誰當斯文吧..)?

所以,既然「智財權」要一字不漏的照抄..才算犯法。那只好八府巡按、山西布政、廣東知縣、山西知縣,一起說:「抄襲不成立」(你打我啊..你打我啊..)。

換句話說,雖然九把劍只有要求某生道歉,但實則把一干人犯全部打下堂來。這已經不是正不正義的問題了,是生死存亡啊?如果道歉了...那電腦刻印,之後還要不要刻印?都城文化局之後還要不要辦文化?專業評審之後還要不要從事專業?某生還要不要生?

茲事體大!

現在到這步田地,就算某生想要承認,想要道歉。難道後面這一狗票官(不是「一票狗官」,千萬不要過度解讀了),會讓他這麼做嗎?寧可滅了口,也不能讓他敗壞聲名啊!

 

審死官-2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所以請大家放某生一條生路吧!也請劍大放這些官、這些民一條生路吧!
再忍耐一下,就會有宅神革命了....。也請原諒老阿罵,我想他真的很擔心某生不能生...宗祠無人清掃。才去跟太平天國日報爆料的。也請原諒劍大,大部分的案件都是在當事人死掉之後才被平反的。劍大擔心自己也要到死後才會被平反,所以才決定找網路當狀師。

看戲的,要的從來就不是真理,而是自以為的正義啊!

不是不挑好的...而是沒有好的可以挑...
假設完畢...
(啊...還設了真多...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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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rs568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